那是一个湿冷的八月清晨,我刚到办公室,窗外的雨滴还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玻璃,电话突然响了,铃声急促得像在诉说一场未解的恩怨。来电的是个熟悉的女声,带着几分哽咽:“张律师,我是许晴,我前夫要抢女儿的监护权,说我养不好孩子,我不能让他得逞!”许晴的声音里满是无助和愤怒,我约她下午见面,心里已经开始盘算,这会是一场关于监护权变更的复杂官司,背后还藏着离婚后的恩怨纠葛。
许晴,36岁,走进办公室时,穿着一件朴素的灰色毛衣,手里攥着一叠文件,眼神里透着疲惫。她和前夫李刚离婚两年,女儿小雯当时7岁,法院判小雯归许晴监护,李刚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,并有探视权。可最近,李刚突然提出变更监护权,理由是自己如今开了家餐饮店,收入翻倍,而许晴只是个文员,“经济条件差,影响孩子成长”。许晴气得发抖:“他当初连孩子的生日都不记得,现在装好爸爸,凭什么?”
我问她:“离婚后他怎么对小雯的?有没有不负责任的证据?”许晴拿出手机,翻出一堆微信截图,显示李刚多次取消探视,理由是“店里忙”。她还拿出一封幼儿园老师的信,提到小雯说爸爸接她时总不耐烦,甚至忘了接送时间。我翻看了材料,证据虽不算铁证如山,但能证明许晴是小雯的主要依靠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4条,监护权变更需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准,情感联系和生活稳定性往往比经济条件更重要。
我告诉许晴,要保住监护权,得让法院看到她对小雯的付出,以及李刚的疏忽。她点点头,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。接下来的几周,她像个侦探似的收集证据:她拍下小雯的画,画里只有她和妈妈,没有爸爸;录了一段李刚取消探视的电话,语气冷漠:“这周没空,下次再说。”最关键的,是小雯的心理辅导记录,显示她对母亲依赖强烈,对父亲有些疏远。
李刚那边却来势汹汹。他找了个律师,提交了银行流水和公司合同,证明自己年收入超60万,还租了套学区房,说是为小雯准备。他甚至请来一个朋友作证,称许晴“工作忙,顾不上孩子”。我一看就知道,这证词太主观,站不住脚。我建议许晴申请法院调查李刚的实际生活状况,尤其是他是否真有时间照顾小雯。
开庭那天,许晴穿了件整洁的衬衫,坐在原告席上,手指攥得发白,眼神却透着决然。李刚的律师大谈经济优势,说小雯跟父亲能上更好的学校。我当场提交了心理辅导记录和老师证词,证明许晴是小雯的情感支柱。我问李刚:“你说为孩子租了学区房,可你能说出小雯最喜欢的玩具是什么吗?”他愣住,支吾着答不上来,法庭里一片安静。
我又拿出微信截图和录音,指出李刚多次取消探视,质疑他的责任心。法官翻看了辅导记录,皱着眉问李刚:“你工作这么忙,怎么保证每天照顾孩子?”李刚支支吾吾,气势弱了下去。庭审后,法官安排了一次闭门会见,让小雯和心理专家单独谈。结果显示,小雯对母亲充满依赖,对父亲感到陌生。最终,法院判监护权维持不变,李刚需按时支付抚养费,并严格遵守探视时间。
散庭后,许晴站在法院门口,眼泪止不住地流,握着我的手说:“张律师,谢谢你,小雯是我全部的心血。”我笑了笑,心里却有些沉重。法律保住了她的监护权,可小雯心里的那份安全感,还得她这个母亲一点点去补全。这场官司结束了,但离婚的余波,怕是还要在母女俩的生活里荡漾许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