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个闷热的六月午后,我坐在办公室里翻阅案卷,空调的冷风吹得人昏昏欲睡,电话突然响了,铃声像在诉说着什么。来电的是个陌生的女声,带着几分疲惫和颤抖:“张律师,我是韩静,我想离婚,可我老公不同意,我不知道从哪开始。”韩静的声音里透着绝望和无助,我约她第二天见面,心里已经开始盘算,这会是一场关于离婚程序的漫长拉锯战,背后还藏着婚姻的恩怨和无奈。
韩静,38岁,走进办公室时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,手里攥着一本皱巴巴的日记,眼神里满是疲惫。她和丈夫陈浩结婚15年,有个13岁的女儿。韩静是个超市主管,收入微薄,陈浩则在一家工厂做技术员,脾气越来越暴躁。她告诉我,这几年陈浩开始酗酒,回家就摔东西,争吵时甚至推过她几次。她试过沟通,可每次都以冷战收场。韩静终于下定决心离婚,但陈浩一口咬定“没感情破裂”,拒绝协议离婚,她只好走诉讼程序。
“我不想拖太久,怕对孩子不好。”韩静红着眼说。她拿出日记,里面记满了陈浩的冷漠和争吵细节:哪天他醉酒回家骂人,哪天他忘了女儿的生日。她还翻出几张微信截图,陈浩在上面说:“你想离就离,看你怎么养孩子!”我翻看了材料,证据虽不算铁证如山,但足以证明感情破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79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经调解无效的,法院可判决离婚。但程序复杂,先要起诉,然后调解,如果失败才判决。
我告诉韩静,离婚程序需要耐心,先提交起诉书到法院,法院会安排调解。她最担心的是女儿的抚养权和房产分割。房子是婚后买的,首付两人各出一半,贷款她还得多。她还提供了女儿的学校记录,证明她一直是主要照顾者,陈浩鲜少参与。我帮她起草了离婚起诉书,以感情破裂为由,要求离婚、女儿抚养权和房产平分。
起诉后,法院很快安排了调解。调解那天,韩静紧张得手都在抖,陈浩一进来就带着火气:“她想离?房子别想分!”调解员试图缓和气氛,我代韩静开口,冷静地拿出日记和微信截图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,指出双方感情已无修复可能。陈浩支吾着反驳,说“夫妻吵架正常”,但当我问他女儿的兴趣班时间时,他愣住答不上来。调解失败,案件进入审理。
庭审那天,韩静穿了件整洁的毛衣,坐在原告席上,眼神却透着坚定。陈浩的律师辩称,感情还没到破裂地步,还提了韩静“脾气大”的陈年旧事。我当场提交了日记、微信和学校证词,证明陈浩的冷暴力已严重影响家庭。我问陈浩:“你说没破裂,可你能说出女儿上周生病吃什么药吗?”他支吾着,法庭里一片安静。房产分割是焦点,我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,指出房子是共同财产,韩静的贡献占比不低于50%。
审理过程漫长,法院还安排了一次家庭调查,确认韩静对女儿的付出。最终,法官判准予离婚,女儿归韩静抚养,陈浩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,房子平分,韩静获70万补偿款。散庭时,韩静眼泪止不住地流,对我说:“张律师,谢谢你,这几个月像做梦一样。”我笑了笑,心里却有些沉重。法律给了她自由,可那段婚姻的等待和心酸,怕是还要她自己慢慢去消化。
走出法院,雨停了,韩静抬头看了眼天空,嘴角终于有了点笑意。这场离婚程序的拉锯结束了,她赢回了生活,可那份被拖延的告别,早已在母女俩的心里留下了印记。